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本公司董事會每季召集一次。董事會依公司章程規定,設置董事五至十一人,其中獨立董事三人。

二、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之溝通:
1.定期性-於董事會報告稽核發現及異常事項改善進度,回覆獨立董事所提出的問題,並依其指示加強稽核工作內容,確保內控制度的有效。具體事項包括:
項目 溝通內容 具體結果
內部控制自評作業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向董事會說明自評作業。 增列董事會層級內控自評項目,完成董事會成員內控自評作業。
內部控制制度修訂 強化公司治理觀念並發展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 制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2.非定期性-平時利用電話、電子郵件或當面方式,溝通稽核發現內容及如何不斷提升稽核價值,若發現有重大違規情事,立即通知獨立董事。

三、會計師與獨立董事之溝通:
1.定期性-本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與半年度財務報告應提董事會決議通過,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獨立董事於進行財務報告審閱前,均會事先安排邀請簽證會計師針對查核結果及擬出具之查核意見作完整性說明。
2.非定期性-如有其他營運方面或內控等相關個案需即時進行溝通討論,則視情況安排會議。
歷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 期 溝 通 重 點
111.03.29 一一〇年第四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111.05.10 一一一年第一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111.08.11 一一一年第二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111.11.10 一一一年第三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111.12.28 一一二年度稽核計畫
 


歷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 期 溝 通 重 點
111.03.29 1.會計師就一一〇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相關事項進行重點說明。
2.會計師與會計主管及會計人員對相關會計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111.05.10 1.會計師就一一二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查核相關事項進行重點說明。
2.會計師與會計主管及會計人員對相關會計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111.08.11 1.會計師就一一二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查核相關事項進行重點說明。
2.會計師與會計主管及會計人員對相關會計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111.11.10 1.會計師就一一二年度第三季財務報表查核相關事項進行重點說明。
2.會計師與會計主管及會計人員就近期法令修正適用事項進行討論及溝通。。